成人高考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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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遴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6/4/9 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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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二、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河南省教育行政部门政策要求,落实办学主体责任,从严控制新增校外教学点数量 ,优先保障我校优势专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办学需求,规范合作办学行为,防范办学风险。 三、设点规划 设点区域重点在河南省内具备稳定办学基础的县(市、区)遴选校外教学点。 四、设点单位资质与条件 申请设立校外教学点的单位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开放大学及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实施教育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须取得三年以上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同时具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作为设点单位。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质要求 1.依法注册成立,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等证照,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2.具备健全的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制度,设有专门的继续教育管理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 (二)办学条件要求 1.人员配置:至少配备3名专职管理人员(含负责人1名),专兼职管理人员与在籍学生比例不低于1:200;配备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专兼职辅导教师,主讲教师须经我校审核认定。 2.场地设施:拥有固定、独立的教学场所,学生规模200人以下时,教学场所总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每增加100人,面积相应增加50平方米。教学场所须符合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标准,配备不少于40台直接用于教学的计算机,具备稳定的网络环境。 3.经费保障:具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经费来源,能足额承担教学场地租赁、设备维护、教学组织、学生服务等相关费用 。 4.安全与信誉:近3年内无违规办学、安全事故、重大教学质量事故等不良记录;无被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或取消办学资格的情形 。 (三)其他要求 为深入推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发展,优化办学布局,规范校外教学点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的相关规定 ,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相应资质和办学条件的单位,共同设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现将有关 1.严格遵守国家及河南省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各项政策法规,接受我校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配合完成教学管理、数据上报、学生管理等工作 。 2.原则上不受理依托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置校外教学点的申请 ;医学类、艺术类专业设点单位须具备相应专业办学基础 。 五、遴选流程 (一)报名与材料提交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2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方式:参选单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U盘存储)密封后,报送至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860282861@qq.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遴选+单位名称”。 3.提交材料清单: (1)校外教学点设立申请报告(含单位基本情况、办学条件、设点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合作方案、服务承诺); (2)法人证照复印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等); (3)专职管理人员、辅导教师名册及资质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等); (4)教学场所产权或租赁协议、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房屋安全鉴定等场地平面图及面积说明; (5)教学设施设备清单(计算机、网络、图书资料等)及佐证材料; (6)近3年办学业绩证明材料(同类继续教育项目合同、验收报告等,无则提供无违规办学承诺); (7)规范办学承诺书(含遵守政策、保证质量、安全责任、信息真实等承诺); (8)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核与实地考察 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组织专家组进行实地考察,重点核查办学场地、设施设备、人员配置、管理制度、安全保障等情况,形成考察意见。 (三)综合评审与公示 根据材料审核结果、实地考察情况及合作方案合理性,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审议,确定拟合作校外教学点名单,并在我校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合作单位。 (四)签约与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我校与合作单位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作期限、专业设置、收费标准、教学管理、安全责任、退出机制等内容。合作单位按规定完成备案手续后,方可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相关办学活动。 六、管理与监督 1.我校将校外教学点纳入统一教学管理体系,对教学计划执行、课程教学、考试组织、学生管理、学籍管理、毕业审核等进行全过程指导和监督,定期开展检查评估 。 2.合作单位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开展办学活动,严禁超范围、超计划招生,严禁虚假宣传、乱收费,严禁组织不符合要求的教学活动。 3.对违反协议约定、存在违规办学行为、教学质量不达标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合作单位,我校将视情节采取限期整改、暂停合作、终止协议等措施,并按规定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 4.合作单位不得转包、分包校外教学点办学项目,不得委托个人或不具备办学条件的机构代理招生、教学等工作 。 七、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不收取参选单位任何费用,参选单位自行承担材料准备、实地考察等相关费用。 2.参选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或合作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我校有权根据遴选情况调整遴选数量、合作专业或终止本次遴选活动,无需对参选单位承担责任。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若遇国家或河南省教育行政部门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地址: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中州校区 联系电话:18903942199 纪老师 电子邮箱:593063952@qq.com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公章) 2026年4月8日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考网上报名入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