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考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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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电力大学2026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更新时间:2026/7/28 17: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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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2026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6年成人高等教育高中起点本科(高起本)、专科起点本科(专升本)、高中起点专科(高起专)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东北电力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学校 层次:本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第二章 招生区域和报考条件 第五条、招生区域:吉林省、黑龙江省、山西省、浙江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第六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招生区域招收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考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适应所报专业学习。 第七条、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须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第三章 学历与学位 第八条、完成所学专业全部教学计划、课程考试合格且毕业论文(设计)考核通过者,可获得我校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九条、符合我校成人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可获得我校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条、学费收取标准: 吉林省
黑龙江省
山西省
浙江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
第十一条、学校除根据学制逐年收缴学费外,无其它任何收费。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十二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自治区)招生录取相关政策和规定,在符合报名条件和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仅招理工类和经济管理类专业考生。在总成绩相同需退档的情况下比较单科成绩,同分排序规则如下: 1、专升本考生依次比较:高等数学、政治、外语; 2、高起本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化、语文、外语; 3、高起专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如与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政策相冲突,以当地教育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政策为准。 第十四条、符合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免试政策的考生,享有优先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已经投档并被录取的考生,不接受考生自愿申请退档。 第十六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 其他说明 第十七条、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经核实,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八条、考生在报考时应认真填报、核对本人的基本信息,确保姓名、身份证号码、民族、学历等信息准确无误,因信息错误而不能通过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及以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九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neep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东北电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邮编: 132012 联系电话:0432-64807291 第二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东北电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1成人高考网上报名入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