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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药科大学2026年第四季度健康管理师、社群健康助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更新时间:2026/10/28 20: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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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文件规定和《关于同意广东药科大学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函》(粤技服〔2024〕195号),广东药科大学定于2026年12月组织开展健康管理师、社群健康助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次认定职业(工种)范围 健康管理师(三级)、社群健康助理员(三级、四级)。 二、时间安排 ![]() 注:1.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生可于考前3天起,登录广东药科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业务保障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提前核对个人信息。 三、申报条件及材料 (一)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关于执行〈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申报条件的通知》(粤技服〔2023〕51号)的相关规定,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 根据《广东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工作指引(2025版)》(粤技服〔2025〕28 号)、《广东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基层服务工作指引》(粤技服〔2026〕9号)要求执行,具体申报材料见《广东药科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材料清单》(附件 2)。 四、认定工作组织实施 (一)报考资格初审 1.个人报考 由考生本人登录广东药科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业务保障系统(http://gdpu.zhhn100.com),选择对应职业(工种)及等级开展线上报名。请考生参照《专业报考材料模板》(附件 3)或《职业报考材料模板》(附件 4)整理报考资料,将全部材料合并为以本人姓名命名的 PDF,在报考系统完成报考材料上传。资格审核结果可在该平台实时查询,具体操作详见《报考操作指引》(附件 5)。 2.集体报考 由报考单位收集考生报考材料并完成材料完整性审核后,将考生报考材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生资格审核情况记录表》及《考生信息导入模板》(附件 6、7)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jxjy02@gdpu.edu.cn;资格最终审核结果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反馈。 (二)费用缴纳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规定缴费期限内登录广东药科大学统一支付平台完成相关费用缴纳,具体操作详见《报考操作指引》。逾期未完成缴费者,视作自动放弃当期报考。注:广东药科大学在籍学生缴费事宜,由各学院联络员另行通知。广东药科大学统一支付平台:http://sf.gdpu.edu.cn (三)报考确认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实名制管理平台技能人才评价系统(以下简称“省实名制系统”)完成报考确认;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期认定。 省实名制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OUPX/#/matterHandling (四)提交纸质材料 考生须于考前 15 日内,对照《广东药科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将申报材料原件提交至我校。 收件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海大道 283 号广东药科大学赤岗校园继教院临医楼 117,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联系电话:16620461837 提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建议使用顺丰快递) (五)考点安排 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遵循就近原则,安排至广东药科大学省内认定考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答题时间及方式
五、收费标准 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 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6 号)核定,收费标准如下:
六、成绩公布及复核 认定成绩将于认定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须在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广东药科大学将在受理复核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答复学生。 七、证书发放 根据《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数据工作指南〉的通知》(中就培发〔2022〕1 号)、《关于做好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数据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技服〔2022〕151 号)文件要求,经认定合格人员,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的编码规则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规范样式要求,由广东药科大学印制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该证书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证书领取时间与方式另行通知。 查询网址:http://jndj.osta.org.cn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恪守诚信原则,如实、准确填写申报表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认定机构将实施全过程报考资格审查。一经查实考生存在伪造、篡改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将立即取消其当次报考及认定资格;对于已获证人员,如在后续随机抽查中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将依法追回并注销证书,同步撤销其证书备案信息及官方网站公示记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相关责任均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工作指引(2025版)》的通知第10条要求,杜绝同一人1年内取得不同职业或不同工种2本及以上证书学员报名。针对“省实名制系统”提示“一人多证”预警的考生,需填写《“一人多证”情况说明》(附件8),并向我校提交相关材料,以便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确认。 (三)如遇国家职业技能认定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认定时间和场地,将根据最新政策文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提前通知考生。 (四)凡报考审核通过并收取考试费用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考试,均不作退费处理。 (五)考试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规定时间抵达准考证指定的考场,并主动配合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验。凡证件不齐备或拒不配合核验的考生,一律禁止入场。 (六)考生单科成绩合格的,保留合格科目成绩一年(自首次认定之日起计算);在合格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不合格科目的补考。(需重新缴费)。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16620461837 黄老师QQ咨询群: 1群:892614965 2群:811695630 3群:1057037212(推荐) 4群:711256120(推荐) 附件: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 2.广东药科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材料清单 2-1.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 2-2.工作年限证明(供参考) 3.专业报考材料模板 4.职业报考材料模板 5.报考操作指引 6.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生资格审核情况记录表 7.考生信息导入模板 8.“一人多证”情况说明 ![]() 广东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10月28日 广东药科大学成人高考网上报名入口 |